服務政策說明
一、保修時間說明
1 產品保修時間以客戶購買的有效憑證開具的日期作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2 無有效購買憑證的,以產品生產日期后推3個月作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二、保修方式說明
1 換件維修: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以換件維修方式進行保修;
2 換貨: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以換貨方式進行保修;
3 寄件維修: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以寄件維修方式進行保修。
三、退換貨說明
1 產品自售出7天內,發生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維修;
2 產品自售出8天至15天內,發生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維修。
四、服務方式說明
1 產品發生故障時,客戶可選擇送修或寄修方式,至公司指定維修中心進行檢修;
2 產品在保修范圍內內發生故障,客戶選擇寄修的,3個月內,客戶寄回運費由公司承當,超出3個月客戶和公司各承擔一次運費;保修范圍外所有產生的費用由客戶承擔。
五、服務承諾
1 工作時間客戶致電400后,工程師2小時內響應;
2 寄修的產品修復后24小時內寄出;
3 上門維修的產品在報修后24小時內上門修復,特殊情況需跟客戶溝通上門時間;
4 修理產品所更換零配件質保3個月,不包括易損件;
5 保證在產品停產后1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六、以下情況不在保修范圍內
1 超過保修有效期限的;
2 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3 未經本公司允許,擅自對產品進行拆卸、修理、改裝而造成的故障、損壞的;
4 因不可抗力造成機器故障、損壞的;
5 易損件及隨機配件。
特別聲明
● 上述各條款僅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銷售的義光常規產品。
● 銷售商向客戶做出的非義光保證的其它承諾,我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以上條款上海義光包裝設備制造有限公司有最終解釋權。